3》 基?本规定
】
,
:。
3.1 一般!规定
!
3.1.1— , 建筑工程的振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规定
】
d≤[d]! (3.1.1!-,1)
》
,
,
v≤[《v] (3.】1.1-2)—
?
a≤[a]】 (3.—1.1-3)
】
式中—。d建筑工《程计算或测试—。的振动位移
】
:
》v,建筑工程计算—或测试?。的振动?速,度;:。
《。
,
, : a?建筑工程计算—。或测试的振动—加速度?;
—。
》[,d]建筑工程的【容许振?动位移?。;
:
》 [v]【建筑:工,程的容许振动—速度;
】
: [a]建【筑工程?的容许振动加速【度
》
3.1.2【 建筑工程振动控!制时:精密仪器及设备的】容许:振动值?宜由设备制造厂【家提供或通》过试验确定;—当设备?制造厂家《不能提?供或无法试验确定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1.3 本标准】。中昼间和夜间—的时:间应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当无规?定时:昼间宜取6时至2】2时夜间《宜取:22时至次日6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