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空气增压机
13.3.1 设备试运转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冷却水和润滑系统冲洗完毕,正常投入使用;
2 密封气、仪表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能正常投入使用;
3 监控系统模拟试验完毕,能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2 设备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第一次启动过程中应观察启动时间、启动电流、电网在电机启动过程中的电压降及变化、振动等参数,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压缩机的振动、转速、轴承温度、油压、油温、油流量、油过滤器的压差、冷却水流量、冷却水温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3 空气增压机进口导叶的开启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 设备运行过程中,防喘振、紧停等试验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