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热能利用
15.2.1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废气余热利用应在保证生产线设计指标不变的条件下进行,烧成窑炉的多余废气余热宜用于干燥。
15.2.2 余热利用不应影响生产线的正常运行,不应提高单位产品的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