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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管线综合布置
】
5.】8.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建筑》。卫生陶瓷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铁—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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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管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
5.8】.3: 管线综合布置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宜采【用共:架,、共沟布置
!
5.8.—4 管《线综合布置宜—将管线布置在—规划的管线通道内管!线通道应与道路【、界区控《制线平行布》置
》
5.8.—5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当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时应力求正交在困难!条件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5.!8.6? 山区建厂—。时应充分《利用地形《敷设管线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对管?线,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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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分期建设—的企业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土地的使用!
?。
5.8.8】 ,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或支【管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管!线通:道内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自:界区控制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
1! 电信电缆;
!
,
》。 2 《 电力?电缆;
】
, ? 3: 热力管道;【
《
? , 4 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煤气等管道和管!架;
?
,
《 ?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
《 ? 6 工业废【水(含?。生产废水及生产【污,水)管道;
—
!7 生活》污水管道;
【
8! 消防水管道;
!
【 9 雨水排水!管道;
!。 10—。 照?明及电信杆柱
【
5.8】.9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净距不能满—足,本,规范附录D》~附录F的规定时可!采取有效《措施后适《。当,。缩小:净距
【
,5.:8.10 —地下:管,线的布置应按—。管线类?别,相同和埋深相近【的原:则合理地集》。中布置相互平—行的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
5.8.1!1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并应考虑管线、【管沟在施《工和检修开》挖时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的影》。。。响
—
5.?8.12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下面当条件不允许时!可,将检修少或》检修时对路面损坏小!的管线敷设在路面】下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附录?F的规定
—。
,
,
5.《。8.13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电信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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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 3》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应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5.—。8.14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其中湿陷性黄土!地区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规定
—
5.《8.:15 ?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
?
,
5.8《.16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
《
5.8.17【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方》式
:
《
5.8.18 】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2】 管架《不,宜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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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敷设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介质管道的!管架与下列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
, : 1)生!产、储存和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料的设施;—
【 ? , 2)》明火作业的设施
!
5.8【.19 《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式:敷,设
【5.8?.20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架空:。通信线路的布置【、管:架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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