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管线综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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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建筑卫》生陶瓷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铁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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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管》。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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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管线综合布置】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宜采用】共架、共沟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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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管—线综合布置宜—将,管线布置在规划的】管线通道内管线通道!应与道路、界区控】制,。线平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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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当】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时?应力求正交在困难条!。件,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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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 山区建厂》。时应充?分利:用地形敷《设管线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对管线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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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分期建设的企业!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土—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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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或支管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管线通道【内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自—。。界,区控制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
1 电!信电缆;
【
《 2 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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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热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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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煤气等管》道和管架;
【
《。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 , 6 《 ,工业废?水(含生《产废水及生产污水)!。管道;
! 《7 生活污—水管道;《
,
】。 8 ?。 消防?水管道;
【
《 9 雨水排!水管道;
》
】 10 》照明及?电信杆柱
》
《
5.?8.9?。。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净距不能满》足本规范附录—D~附录F的规【定时:可采取有效措施【后适当缩小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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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0 地下管线的】布置:应,按管线?类别相同和埋深相】近的原则合理地【集中布置相互平【。行的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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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1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并应考【。虑管线?、管沟在施工和检】修开挖时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的影响
!
5.》8.:12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下—面当条件《不允许时可将—。。检修少或检修时对】路面损?坏小的管《线敷设在路面下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附》录F的规《定
5】.,8.1?3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电信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 3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应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5.8.】14 ?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其中湿陷性】黄土地区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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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5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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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6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5】.8.17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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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8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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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管,架不宜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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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敷设—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介质管!道,的管架与下列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 【1,)生产、储存和【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料的设施《;
【 】2):明火作业《的设施
》
5》.,。。8.19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式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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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0 ?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架空通信线路的布置!、管架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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