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混匀配料槽
7.2.1 混匀配料槽的料仓数量不应少于5个,同时参与配料的物料不宜少于4个品种。
7.2.2 混匀配料槽的单个料仓容积应根据原料日使用量确定,单一品种每天加料次数不宜超过9次。
7.2.3 混匀配料槽输入系统不宜少于2个,宜在1个系统中设置大块杂物筛除设备。
7.2.4 混匀配料槽宜采用双曲线斗嘴和清堵装置。
7.2.5 混匀配料槽料仓存量宜采用称重方式计量。
7.2.6 混匀配料槽宜采用定量圆盘给料装置,其给料能力应能够根据配料要求自动调节,其系统精度不应低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