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原料场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41-2009 建标库

4.2  船舶受料

4.2.1  与卸船机相连接的带式输送机系统能力,应为抓斗式卸船机公称能力的1.2倍~1.25倍或连续式卸船机公称能力的1.1倍。

4.2.2  码头及其栈桥的受料带式输送机的两侧(并列多条输送机线为最外两条带式输送机的外侧)宜设置防尘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