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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六条 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严格限定在—本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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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合作建!房有剩余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
第三【十七条 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交易条件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 ,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鼓:励将集资、》合作:建房的土地置换到】住宅小区内进—行集中建设
第】三十八条 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应当】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 集?资、:合作建?房,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三十九条【 ,已享受房改政—策购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已,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或者购【买,、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严,禁任何单位》假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者】进,行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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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住房价《格等情况确》定是否发展》集资:、合作建房》以,及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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