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G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G《.1 一般规定
!
》
G.1.1【 本附录》适用于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设计和】施工的既有水—工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G.1—.,2 在下》列情况下宜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进行评】定,
! 1 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
《 2? 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
》
? ? 3 《结构:的使用环境》出现恶化
】
《 4 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
,
5 ! ,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
》 6 》 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
:
G.1.3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在保证结构!。性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处【置工:作量
《
G.1【。.,4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分为安全性评【定、适?用性评?定和:耐,久性评定必》要时尚应进》行抗:灾害能?力评定
!G.1.《5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G】。.1.6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 1 应明】。确评定的《对象、内容和目的】
】 2 《 ,应通过调查或—检测获得与》结构上的作用和结构!实际的性能和状况】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
【 3? 应对实际结【构的可靠《性进行分析
!
》 4 应提出【评,定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