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G 《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G.1 一—般规定
【。
:
,
G.1.1— 本附《录适用于《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设计!和施工的既》有水工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G.1.2! 在下列情况下宜!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进行评定《
! 1 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 《2 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
】。
, ,。 : 3 结构—的使:用环境出《现恶化?
《
: ? 4 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
?。 5 》。 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
6 】 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
G.1.3!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在保证结构》性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处置—工作量
】
G.1.4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分为安全—性评定、适用性评定!和耐久性评定必要】。时尚应?进行抗灾害能—力评定
》
G.1.】5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
G《.1.?6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 1 —应明确评定的对【象、内容和目的
!
2! 应通过调查【或检测获得与结构上!的,作用和结构实—际的:性能和?状况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
3 ! 应:对实际结构的—可靠性进行分析
】。
《
, 4》 应提出评—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