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 3.1.1】  水工结构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使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以安全且经济的】方式:满足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 ! , 3.》1.:。。2 : 水工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1  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   2  —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设计规定》的工作性能》 《     3  !在正常维护下应具】有设:计规定的耐久性【 《 :    4 — 在出现预定—。的偶然作用时主体】结构:应能保持必需的稳定!性 3.!1.3  水工结构!设计时应避免结构出!现,损坏或少《出现损坏并应根据下!列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 《 : :    《。。。。1  应避免、消除!或减少?结构可能受到的危】害, —    2  应采!用对可能受到的危】。害,反应不敏感的结构类!型 【 ,。   3《  应采用当结构】出现:可接受的局》部损坏时《结构的其《他部分仍能保持安全!可靠的结构类型 !     4!  不宜采用无【破坏:预兆的结构体系 】   【 , ,5  应使结构【具有整体《稳,固性 — 3.《1,.4  宜采取【下列:措,施满足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    !。 1  宜采用适】当的材料 【 :     2—  宜采用合理的】设计和构造 【     3!  对?结构的设计、制作、!施工和使用(包括】定期的检查、—维护和维修)—。等,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