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水工结构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使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以安全《且经济?的方式满足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 ! , 3.1.2  】水工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1  —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    】 2  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设】计规定的《工作性能 【     【3 : 在正常维护下【应,具有设计规定的【耐久性 — :     4 【 在出现预》定的偶然作用时主体!结,构应能保持必—需,。的稳:定性 《 《。3.1.3  水工!结构设计《时应避免结构出现损!坏或少出现损坏并应!根据:下列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 —   》  1  应避免】、消除?或减少结构可能受】到的危害 》。。 》  :  2  应—采用对可《能受到的危害—反应不敏感》的结:构类型 — ,。     3【 , 应采用当结构出】现可接受的局部损坏!时结:构的其他部》分仍能保持安全【可靠的?结构类型 —     】4  不宜采用无破!坏预兆的结构体【系 【。 ,   5  应使】结,。构具有?整体稳固《性 — 3.?1,.4  宜采—取下列措施》满足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 》。    【 1  宜》采用适当的材—料  】   2  宜采】用合理的设计和构】造 》   《  3 《 对结构的设—计、制?作、施?工和使用(》包括定期《的检查、维护和维修!),。等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