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3】.1.1  水【工结构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使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以安全且!经济的方式满—足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 【 ? 3.?1.:2  水工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1  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     2【。  :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设计】规定:的工作性《能   !。 , ,3  在正常维护】下,。应具有设《计规:定的耐?久性 】    《。4  在出现—预定的偶然作用【时主体结构应—能保:持必需的《稳定性 !3.1.《3  水工结构【设计:。时应避免结构出现损!坏,或少出?现损坏并应根据下列!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   !  1  应—避免、消除或减【少结:构可:能受到的《危害 ? ,    【。 2:  应采用对可能受!到的危害反》应不敏感的》结构类型 !。 ,   ? ,3  应采用当结构!出现可接《。受的局部损坏时结】构的其他部分仍能保!持安全可靠的结构】类型 —     —4  不宜采用无破!坏预:。兆的结构《体,系 《。 ?    5  【。应,使结构具有整体【稳固:性 《 3.》1.4 《 宜采取《下列措施满足—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 【 ,     1  】。。宜采用适当的材料】 —    2  宜采!用合理的设计和构造!  【   3  对【结构的设《计、制作、施—工和使用(包括【定期的?检查、维护和维修】)等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