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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对】责任人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可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恢复,有关损失!和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行驶,补办—手续;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对违反第十七!条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行驶;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可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  : 本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本?条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行使 【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    —(一:)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  (二)—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三)【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  : :造成公路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拒不接受查处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车辆,责令】接受处理,待处【理完毕?后放行 》 :。   《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七【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规定》收费、罚款的;【  》  ?(二)不使》用罚款票据或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票据的?; ?    —(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钱物或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