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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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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对》责,任人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可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恢—复,,有关损失和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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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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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行驶,补办!手,续;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对违反第十七【条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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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行驶》;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可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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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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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本条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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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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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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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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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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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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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公路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拒?不,接,受查处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车辆,责【令接受处理,待处理!完,毕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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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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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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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规定收费、—罚款的; 》
(二!)不:使用罚款《票,据或: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票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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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钱物—或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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