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职责
!
第八条 【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责:
】
?
(一】)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
?
《(三)?依法实施公路路【政检查,制止和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的行为;【 :
(四】)依法?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实施管理;【
》
(五)—维,护,公路养护《和,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
(六?)审批公《路超限运输,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
(七)审批有!关地下、《地面及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各种设施》的建设?事项; 》
?
?(八)?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
【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
第九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并持有公》路,路政检查证 【
《
,
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