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规》划与工程建设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等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需要变?更燃气?专项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八条 》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第!九条 《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 《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 第十一条】 :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 ! 在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在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市燃气管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