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所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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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本条主要》从节能、施》工和安?全运:行方面?规定了变《电所所?址选择的条》件第:。1,~4款是一般设计原!则第5款、第6【款如:不能避开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第7款和第!10款中的正—上方和正下方系指相!邻层: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规定了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相邻的《电力装置的设—计要求第8款—是依此修订的第1】。0款为本次修—订增加的内容尽【管20kV变—电所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大对大多数电!子设:备,的影响不大但是变电!所的选址要》。考虑对对电磁干扰】要求较高的电子设备!的影响?。。当变电所周》围,有对电磁干扰要求】较高:的,电,子设备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2【.0.2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车,间内变电《所的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火:舌从变压器室的排】。风窗向外《窜出而危及燃烧体的!屋顶承重构》件或周围环境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致使事故扩大】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较差耐?火极限?时间较短容易引【起厂房?火灾事故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承重:。墙和支承多层的柱和!梁耐火极限时间为0!。.,5h非承重墙—和楼板的《耐火极限《时间为0《.25?h其他支承单层【的柱等则《为燃烧体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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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级和厂房的生产类!别的划?分详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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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本条为原规范第】2.0.3》条,、第2.0.4【条条文内容的综【合,和修改主要》增加了高层建筑物】变电所的所址选择】要求并且《。强调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裙】房中: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应设:置在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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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浸变压》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时危及大《量人员?。且便于疏《。散,此外将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设置在?首层是为了防止【变电所积水设置【在靠:外,墙的部位是》。为,了防止事故》。。蔓延和运输设—备,。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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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本:条为本?次修订增加》的,条文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地下室配变电所可以!布置非充油电—气设:备但建筑物的最底】层容易被《积水浸?润从而损坏电气设】备因此不宜布置【配变电所同时—设置在地下层的配变!。电所需要《考虑搬运《通道、良好》的环:境和防水及通风【措施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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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本条为本【次修订增加的条【文主要考虑高层【、超:。高层建筑内变电【所选址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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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本条为原规】范的内容未加修【。改条款要求主要从安!全的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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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款是—因为一般变压器和电!气设备不适用于【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如无法避【开时则应采用防【腐型变?压器和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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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款是为了防止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燃?及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而扩大事故面!
【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承重墙和—支承多层的柱和【梁耐火极限时—间为0.5h非承】重,墙和楼板的》耐火极限《时间为0《.25?h其他?支,承单:层的柱?等则为燃烧》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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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款中附近有棉】、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是指该露天堆!场距离变压器在50!m以内者若变压器的!油量在1000k】g以下这个距离可】。以适当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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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款是!因,为变压器上》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电尘【埃这些容《易引起变压器—瓷套管的电闪络从】而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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