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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及水:工程管理《保障河?道及水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河道及水】工程功能《和,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堤防、水闸(!涵,闸)、水库、—机电排灌(涝)站】、采矿塌陷区水域、!沟渠、机井、塘坝】、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等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河?道及水工程》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 市河!道及水工程》。主管机?关的主?要,职责:
: —(一)负责管—理本市区《域内主要行洪河道重!点城:区段;
》 (二)!负责管?理龙湖排涝》站、西流河排涝【站、杜庙排灌—站、浍楼闸、淮纺闸!等;
》 (—三):负责管理城市—防洪排涝主干工程;!
: : ?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及水工程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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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审查、审!批市管河道》跨县、区河道(【河,道的两岸跨县、【区或上、下》。游跨县、区》河道边境各10【公,里的河段)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 《(,六)负责管理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水】利工程
》。 第五?条 :县、区河道及水工程!主管机关的主—要职责
》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及:水工程的《管理工作;》
?。 ,。 《(二)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及水工程!。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
》 (三)】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审查—、审批?本行政区域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小型建】设项目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对!大中型项目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转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四)负—责筹集并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及水工程维修、【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管理运》行等专?项经费;
! (《五)负责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及?水工程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建、经】营水工程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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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及水工程】安,全与完好的义务【并有权对侵占、【破,坏,河道及水工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控告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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