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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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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 ?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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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超出《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权限擅自确定!或者随意《降低抗震设防—要求的;
! (《四)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预报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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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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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未按照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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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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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建设工程】未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地震小区划【结,果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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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
定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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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
?。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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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允许《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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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按照规!定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提交评审或者评审未!通过直接提交建设单!位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擅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来》本省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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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未经注!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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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伪造、出—租、转让《、出卖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注册执业专】用章的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注册:执业:资格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制造、散布和【传,。。播地震谣言或者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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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迟!报、谎报《。、瞒报地《震震情;《灾情等?信息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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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侵占【、截留、挪用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或【者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物】。资,的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追回被侵《占、:截留、挪《用的资金、物—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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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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