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下列《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
(一】。)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
— (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
】 (三)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 (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与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 (五)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情况;
!
《 ?(六)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地震应急演》练;
《
》 (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
】
《 (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 : (九)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与技术保障!系统:建设;
》
? (十)应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调用体【系建设;
! (十》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
:
(—十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抗震救《灾需:要的食品、》药品、建筑》材,料等物?。资的质量、价格【的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资金、物!资以:及社会?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