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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震灾害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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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落实!地震灾?。。害工程性防御措【施提高各类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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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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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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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和执业资格管理】组织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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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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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认定;未】经注册的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注册执】业证书不《得伪:造、出租、》转让、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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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来本省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应当到建设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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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报告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送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未经审定【的不得?提交建设单位使【用不能作为审批【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 需要提【交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进行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结】果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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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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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应当作为建设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或者备案
!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准确—定
【。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在完成地【。震小区划《的,城市或者《地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在》尚,未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城市或【者地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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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地震—小区划结果、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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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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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大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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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 :(三)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生命线】工程;
】 (四》)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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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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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的建【。设,工程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推广适合不同地区!。。的抗震?设计建设抗震示【范,工程引导支持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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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实施—合村并?居,、村庄搬《迁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抗《震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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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已经【建成的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震害预测并建立震害!评估系统和震害预】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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