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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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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关—防,震减灾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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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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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防震减?灾是社会公益事【业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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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措施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卫生、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环境保护、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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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和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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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地震宏?观,测报、?地震:灾情速报和防震减灾!宣传网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工作加大防】震减灾科技投入提】高防震减灾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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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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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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