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停】车场配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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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1条 !本,章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第!8.02《条 新建建筑物】应按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扩建?、改建部分的建【筑其:改、扩?建,。部分按表二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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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沧!州市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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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3: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第8.04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严《禁占用绿地和道路】设置停车泊位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应在《建筑物间随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第8.!。05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地面小》。型汽车停车位按【25平方米计算每】一个地下小型—。汽车停车位按35平!方米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自行车《停车位按1.—5平方?米计算核算车位【时安排的《其他车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可按表?三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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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其他车型《折合:成小型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换?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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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6》条 : 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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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7条 — 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表四规定的—标准配置装卸车、出!租车和无《障碍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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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装卸、出【租车与?无障碍车《位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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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条】 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个客!房配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附表三所列的【标准减设2.5【个,小,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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