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停】车场配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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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1条 !本章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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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条 《新,建建筑物应按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扩建、改建—部分的建筑其改、】扩建:部分按表二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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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沧州市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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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3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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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4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严禁占用】绿地和道路》设置停车《泊位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应:在,建筑物间《随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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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5》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地面】小型汽车停》车位按2《5平方米《。计算每一个地下小】型汽车停车》位按35平方米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自行车停】车位按1.5平【方米计算核算车位时!安排的其他车—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可按表三—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进行计!算
表三! 其他《。车型折合成小型【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换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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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6:条 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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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7条 《 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表四规—定,的标准配置》装卸车?、出:租车和?。无障碍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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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装卸、出《租车:与无障碍车》位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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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条 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个【客房配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附《表三:所列的标准减设2】.,5个小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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