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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安置《房建设的《报,批报:建 第—十一条? 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城区人民政【。府应会同市规划部门!按照株洲市土—地征收预《留安置?用地实施细则(株】政发〔2006〕2!2号)文件规定组织!编制本区《预留安置用地计划和!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二条 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和年度投资—计,划由市发改委—。授权各区《发改局进行审—批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批准?文件报市《发改委备案 【 ? ,第十:。三条: 安:置房建?设,先期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按?如,。下程:序到规划、国土、】建设、人防等—部门办?理报批报建》等手续 —。     (—一)建设用地报批建!设单:。。位按照预《留安置用地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提出申—。请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单!   —  (二《)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建设单位提【出施工许可申请【由,市建设局、市招投标!。局组:织进行项目施工【招投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纸审查备案并】对质量、安全报监等!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四)人防工程建设报!批,。由建设单位》提出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并到市人防办【。办理建设相关手续 ! 第十四条! 安置房竣工验收后!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由区人民政府】按程序统一组织【办理征?地及土地出让等手】续负责向国土、【房产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