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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复垦:
第》六条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该维:护土地?权利人(复垦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复】垦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的意见,不【得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或建》设,用地调整、》互换,要得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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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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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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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复垦区域相对集中】,与周边农用地连为!一体,以利》于复垦后的生—产经营?管理 ? ,
第八条 !项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措资》金来源: 【
(一)!财政拨?款,主要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
【 (二)复垦指】标有偿使用收益; !
【(,三)增减挂钩—项目:结余资金;
】
《 (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
》(五)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 《
《。第九条 项目选址】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项目选—址踏勘,核实—项目范围、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土—。地权:利人意愿《和周边土地利用等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后,符合条】件的,?出具项目选址踏勘】。报告,列入项目库】
第十】条 项?目申报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编】制,下年:度项:目计划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12月《30日前《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 复垦计【划,市,国,土资:源,部门每年3月底前编!制本年度复垦计划】方案,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
》 第十二条 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的复垦》计划,按复垦新增】耕地单位《面积费?用包干等形式—编制: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施方【案报市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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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项目:开始实施到竣—工验收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土—地,。复垦完毕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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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现场抽》查核:实,符合《要求的,《按指标用途和—有关规定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对【复垦:农用地和新增耕【地面积?指,标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 株洲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的复垦指标管理按】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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