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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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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湖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细:则、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以及株洲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指标(以下简称【复垦指标《),有偿使用,》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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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复垦指标,!是指在保证区域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将若—干城镇规划区—外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废弃的】。国有工矿用地(即拆!旧地块)整理—复垦:。。为农用地、耕—地,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后,可置换用于城镇建设!(即建?新地块)的指标【复,垦指标必须通过【。株洲市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公】开交易有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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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基本原则
】 (》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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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
(【三)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 (四《。)有:偿使用的复垦—指标原则上用—于经营?性土地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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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株洲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复垦指标有!偿使用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复垦计划、资金计划!和交易计划等的审】。批,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批、复垦指标确认】、,复垦指标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复垦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复垦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工作!;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复垦地块》的土地清查、清【理、确权登记(区分!局按现?行登记发证模式办】理)、立项审—批、设计预算—审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县市区】土,地,整理:中心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工程监理等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复,垦指标有偿使—用收:。益资金的《拨付,审《。定预算实施方案,】监管资金的使用和票!据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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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株洲市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管》理中:。。心承办有《关复垦指标有偿【使用交易事宜,建】立复垦指《标,有偿:使用信息《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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