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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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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湖《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细则、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以】及株洲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指标】(以下简称复—。垦指:标)有?偿使用,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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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复垦指!标,是指《在保证区域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将若干》城镇规划区外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废弃的国有工—矿用地(即拆旧地】块)整理复垦为【农用地、耕地—,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后可置换用于【城,镇建设(即建新【地块)的《指标复?垦指标必须通—过株洲市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公开:交易有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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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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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 (《三)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四)》。有偿使用的复垦指】标原则上用于—经营:性土地开发 【
第》四条 株洲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复垦指标》有偿使用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复垦计划《、,资金计划和交—。。易计划等的审批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批《。、,复垦指标《确认、复垦》。指标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复垦》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复垦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工作;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复垦地块的!土,地清查、清》理、确?权登记(区分局【按现行?登记:发证模式办理)【。、立项审批、设计】预算审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县市区土【地整理中心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工程监理》等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复垦指!标有偿使《用收益资《金,的拨:付,审定预算实【施方案,监管资金的!使用和?票据的提《供
第】五条 株洲市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管理【中心承办有》关复垦?指标有偿使》用交:易事宜,建》立复:垦指标有偿使用信】息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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