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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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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或者捐资建—。校,形成多元《办学:格局:。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由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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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城?市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时配套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与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住宅小区没【。有按本办法规定同步!规划建设教育设施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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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会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和该项目的总体规模!为依据核定其应配套!。教育设?施的用地及建设【规模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及省、市对—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的,具体:要求对?该,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的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内?容出具书《面意见 《
第—二,。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配套教育设》施应与项《目首期工程》同步办理教育配套设!施的用地及工程【报,建手续并与项目首期!工程同时施》工,、同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过程中?项目:所在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派专】人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依据基本建设程【序定期对《其建设的《教,育设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 第二十一条 【房,产、建设《等部门应将开发【建设单位配套的教育!设施:纳入综?。合验收内《。容验收?合格的义务教育【学校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已建教育设!施验:收不合格或不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的不予备案或通】过
】。 ,第二十二《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因城》市建设改造确—需拆迁或者》占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校舍的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先,建后拆?的原则按本办法规定!的面积?就近补建或者易【地重建但不得影响或!者,中断正常教学工【作;因布局规划调】整,需要撤并中》小学幼儿园其土地、!校舍:处置:所得资金应当—全部用?。于中:小学幼儿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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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对》所使:用的场地校》舍进行妥善管理【和维护在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用地!内,不得兴建商品房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可建—设学校所有》的用:于教师交《。流的公转房危房或者!超过使用年限—的房:屋被:拆除:后,的,空地:应当作?为教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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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围》墙外搭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毗邻中小】学幼儿园《兴,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按照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高度邻》。。近校园的高》层,建筑的外装修不得】影响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危及: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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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学校开展勤》工俭学不得占用教学!用地、学生生—活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运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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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公安、交通安全】管理等?部门应当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前的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强制减速带和提示标!志,确保师生安全—通行中小学幼儿园门!前的道路应当符合】防火、防洪、防爆】、防震、防空等要求!因城乡建设确需临时!开挖、截断中小【。学幼儿园外部通道】作业的应当听取中】小,学幼儿园意》。。见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于开工!前7日内通报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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