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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租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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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新建的廉租—住房在?交付使用前,应当具!备基本居住条件改】建、回收、回—购、收?购住房用作廉租住房!。所需支出列入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支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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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的租金收》缴,和房屋修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市,房产局?或区住房保》障,部,门委托物《业企业实《施管理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回购!。廉,租住房时暂缓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廉租住房修缮【维护和设《备维修更新等费用】从,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中支出,不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 配—。建的廉租住房应当】纳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应当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房屋—。权,属,情况,给予》实际交?纳物业管理费用【。5,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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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保障对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 (一)按照株【。洲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期限和方式【交纳: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 :(二)保证房屋【及其设施完好并合】理使用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相关费!用
(三!)及:时向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管理—等,单位申请办理开户和!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保障对象可根】据,实际需要添加必需的!生,活设:施保:障,。对象退回廉》租住房时《,自行添加的生活】。。设施:和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的修《缮维:护、设备维》修更新、《危房改造《和房屋空《置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改建、】回收、回购、收购】的廉租?住房在投入使用【前,由市房》产局或区住房保障部!门视实际需要进【行的基本装修—等相关费《用,:纳入市、区廉—租住房的维护—费用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经政府同意后】可按:成本价获得房—屋产权购《置人不得将廉租住】房对外转让》或出租如确》需转让?。。的,经政《府同意,由市—房产局或区》住房保障部》门按成本价抵扣【。折旧:后回:购,
第二十一条【 廉:租,住房:转让所得资》金,,由市、区》财政设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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