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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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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结算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在建—设,项,目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执行等内】容并最终形成的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
第十条 审【计机关?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投】标文件、建设项目】合同:中与:建设资金相关的条】款内容及《履行情况;
! (二)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
(!三)工程造价情况;!
: (四)建设!项目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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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管理及其—他依:法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 审《计机关在建设—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后【应当对单体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订立?。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合—。同时工程款的支付应!明确按?照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进行:。预留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工程款?支付累?计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0%保留的【待结价?款除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应在结算》审,计完成后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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