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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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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建设行为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科学决策!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0〕173—号)、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2?008年)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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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也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以《政府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包括下】列项目
】 (一)全部—使用本级或》者上级补助的财政】。性资金或者财政性资!金在项目《总投资中占50【%以上或政府拥有】控股权的《项目:;
》 (?二)使用政府借贷】。资金:的项:目;政府(含高新区!、示:范区)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价:款收益等政》府资:源和财政收》入进行融资的公益性!项目;?
《 (三)政府【。实质上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项目《;
(】四,)接受或《者使用社会》捐赠、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的项【目及:其他:社会公益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 , (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组织?投资的项目;
! (六》)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项:目
?第四条 审》计机关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的原则有计划【地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管辖权限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投?。资来源是县级—或者主要是县级【财,政的建设项》目由县级政府的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投资来—源是市?本级或者《主要是市《本级财政的》建设项?目由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投资来源—是中央?或省财?政投资为主》的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 (一)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由审计】机关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含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工程结算—审计:)对投资《额小:于10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审:计机关必要时审计】机关可以进行抽【审;
(!二)审计机》关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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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有重点地开展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
第七【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安排列【入财:政预算;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服务费?。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第八条 【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机关依法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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