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水准测量
4.2.1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基本相同。
4.2.2 水准仪系列分级及基本技术参数包含气泡式水准仪、自动安平水准仪,数字水准仪归类于相应等级的光学水准仪中,并按相应等级仪器的要求作业。
4.2.3 本条文列出了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尺经检验和校正的有关规定,指出应需满足有关主要指标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i、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补偿误差△α和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
4.2.12 本条文列出水准测量的数据处理的两个精度评定公式。
式4.2.12-1用水准网中各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计算出每千米水准测量偶然中误差M△。
式4.2.12-2用水准网中的环闭(符)合差,计算出每千米水准测量全中误差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