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微网测量
Ⅰ 微网平面控制测量
8.4.1 微网平面控制测量宜联测全部边角,并应观测所有通视的边长和方向。可采用自由测站法加设临时点,宜使观测网形构成三角形、大地四边形、多边形、折线形或中点多边形等基本图形。
8.4.2 微网平面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4.2的规定。
8.4.3 厂房内部的微型平面控制网,应由埋设在各厂房内底板基础平台上的多个基本平面控制点组成。底板以上各楼层的平面控制应以底板微网的平面控制点为基准,确有需要宜按加密网形式布设。
8.4.4 底板微网点、加密网点及测量通视孔位置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各厂房内部结构和形状、各楼层设备的分布情况以及施工方法进行布设。
2 底板微网平面点正上方楼板上宜预留专用垂直通视孔,同层微网点间连线上、浇筑墙体的合适高度处宜预埋适量的水平圆管。
3 底板微网基本平面点、加密网点、垂直通视孔以及水平通视孔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投测至厂房最高层时至少还有3个互相通视的平面控制点。
8.4.5 微网平面控制点宜为预埋于楼板混凝土基础面上的一块不锈钢板,表面刻划应为十字线,交点处应冲一小孔代表点位中心,孔心直径不宜超过1.5mm。微网平面点的埋设规格及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N的有关规定。
8.4.6 微网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控制网优化应结合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情况,合理配置测角、测边精度。
2 水平角观测、边长电磁波测距、垂直角观测的基本技术要求,应分别按本规范第8.3.6条第1款~第3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当采用铟瓦线尺、钢尺丈量距离时,应符合表8.4.6的规定。
8.4.7 微网测量宜采用多联脚架法施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照准目标,应使用精密觇牌、精密棱镜和精密支架;仪器对中,应使用精密基座和天底仪或光学垂准仪。
2 仪器安置应精确置平,转动照准部时宜匀速平稳。
3 测站观测过程中,宜避免二次调焦。当相邻方向的边长相差悬殊、方向目标成像模糊需调焦时,宜采用正倒镜同时观测法。
4 应选择良好的观测时段,每测回观测时间宜缩短。
8.4.8 微网测量应根据各厂房的施工进度,提前做好方案设计,分区分层建立。在厂房施工初期,微网测量应选择在标志稳定之后的适宜时段内进行。
8.4.9 底板微网的平面基点宜与邻近的次级网点进行坐标联测。底板以上各楼层加密网点的平面控制,应由底板平面基点进行传递和引测。
8.4.10 微网平面控制测量,采用边角网时的观测、数据处理等的其他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第3.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Ⅱ 微网高程控制测量
8.4.11 微网的高程控制测量应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方法,宜布设成闭合水准路线。
8.4.12 微网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4.12的规定。
8.4.13 微型高程控制网应由埋设在各厂房内底板基础平台上的2个~3个水准基点组成。底板以上各楼层的高程控制测量应以底板微网水准点为基准,也可在各独立厂房内部另外引测1个高程控制点。
8.4.14 微网高程控制点应为预埋在厂房内或结构中心附近基础上的水准标志。微网水准点的埋设规格及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N的有关规定。
8.4.15 底板水准基点宜固定选用其中的一个作为独立厂房内部的施工高程起算依据,而将其他的水准基点用作参考和检查之用。
8.4.16 微网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8.3.14条的规定。
8.4.17 水准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8.3.16条和第8.3.17条的规定。
Ⅲ 微网复测
8.4.18 微网应定期复测。布网初期宜(1~3)个月复测一次,点位稳定后宜每半年复测一次。
8.4.19 复测时,不宜再与次级网联系,应做微网内部相对位置的检查和调整。
8.4.20 每期复测的结果,应与前期成果进行较差分析,同时应对点位的变化趋势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