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60-2008 建标库

5.4  配电装置内的通道与围栏

5.4.1  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

5.4.2  中型布置的屋外配电装置内的检修、维护用环形道路宽度不宜小于3000mm。成环有困难时,应具备回车条件。

5.4.3  屋外配电装置应设置巡视和操作道路。可利用地面电缆沟的布置作为巡视路线。

5.4.4  屋内配电装置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屋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宜符合表5.4.4的规定。

注:1  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柱个别突出处,可缩小200mm。

    2  移开式开关柜不需进行就地检修时,其通道宽度可适当减小。

    3  固定式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背离墙距离宜取50mm。

    4  当采用35kV开关柜时,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000mm。

5.4.5  室内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周墙壁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4.5的规定。就地检修的室内油浸变压器,室内高度可按吊芯所需的最小高度再加700mm,宽度可按变压器两侧各加800mm。

5.4.6  设置于屋内的无外壳干式变压器,其外廓与四周墙壁的净距不应小于600mm。干式变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0mm,并应满足巡视维修的要求。

5.4.7  66~110kV屋外配电装置,其周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500mm的围栏,并应在围栏醒目地方设置警示牌。

5.4.8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栅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200mm,栅状遮栏最低栏杆至地面的净距不应大于200mm。

5.4.9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网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700mm,网状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围栏门应装锁。

5.4.10  在安装有油断路器的屋内间隔内应设置遮栏,就地操作的油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应在其操作机构处设置防护隔板,防护隔板的宽度应满足人员操作的范围要求,高度不应小于1900mm。

5.4.11  屋外裸导体母线桥,当外物有可能落在母线上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