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监?测单位安全》管理评价
》
—
4.5.》1 本标》准中监测单位是指】从事地?铁工程第三方—监测业务的工程监】测单位?包括业主方聘用【的监测单位及施【。工单位聘用的监【。。测单:位
!。(Ⅰ)监测单位【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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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4 工程》监测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工:程监:测资质并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监测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承担—监测责任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监测】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测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监测工作负【责
《
(—Ⅱ,)监测?方案与工作》制度
—
《4.5.6》 监测《方案是监测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全面完】。善的方案是对—监测工?作质量的保》障必须经《由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监理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编制的第三》方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
?。 (1—)工程概《况
【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 : (3)《监测目?的和依据
—
?
(4)】监测内容及》项目:
!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
《 (6)《监测方法及精度【。
】 (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
? 《。(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
—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
?
? (10)监【测人员的《配备
【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
《 ?(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
(】Ⅲ,)监测实施
【
?
4.5.8】 本条说明如下
!
《
: 1 —监测仪器设备及【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2【)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
!。 (3)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
— : 2 ? 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规:定
【 《 , (《1)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
—。 《 (2)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应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
《 ? : ?(3:),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
?
】 (4)监测点的!点数应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参照各种!施,工工况对监测—点设置的数》量应按其重要—程度予以适》当增加以满》。足监测工作需—要
! 3?。 监测报告—是监测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判断工程【结构和基坑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的重要依据!监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1)《委托单位《及监测?项,目位置图
】
! (2)《监测:方案中规定的—方法、技术实—施情况、监测—点(孔)布置—、埋设方法》、,监测和测《试方法等报告应附监!测点:布,置(示意)图
【
! 《(3)监《测工作实测精—度
:
》 — (4)监—测频:率执行情况警戒建】设值的确认》及报警情况
】
— , (》5)监测资》料,整理、分类》提,供监:测数据、曲线、【表格
! (6!。),结合工况参照数据变!化和曲线进行解【释
《
《 , 6?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
,
? , ?。 (1)监【。测方案
《
! (》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
!(3)阶《段性监?测报告
《
?
【 : ,(,4)监测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