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监测单位《安全管理评价
】
—4.5?.1 本标准中监!测单位是指》从事:地铁工程第三方监】测业务的工》程监测单位包—括,。业主方聘用的监【测单位及《施工单位聘》用的:监测单位
【
(Ⅰ)监!。。测单位与人员
!
《
,4.5.4 — 工程监测》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工程监测资》质并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监》测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承,担监测?责任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监测【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测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监测工作负【责
》
(Ⅱ)【监测方案与工作【制度:
《
4.5.6! , 监测方案是监测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全面完善的方【。。案是对监测》工作质量的保障必】须经由?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监》理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编制的!。第三方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1)?工程概况《
】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
(—3)监测目的和依据!。
》
(—4)监测内》容及:项目
—。
《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
—(6)监测方法【及精度?。。
【 (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
?
》 (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
:。
(10!)监测人员的配备】
》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 (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
,
(Ⅲ)监测!实施
《
》
,。4.:5.8 本条说】明如下?
— 1》 监测仪》器设备及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2)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
【 :(3)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 2 【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规定
】
】 (1)—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
:。 (!2,)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应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 , (3)】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
】 (4)【。监测点的《点数应?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参照各种】施工工况对监—测,点设置的数量应按其!重要程?度予以适当增—加以满足监测—工作:需,要
—
3— :监,测报告是监》。测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判断:工程结构和基坑【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的重—要依:据监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 , (1)委托【单,位及监测项目位【置图
】 — , (2)《监测方案中》规定的方《法、技术实施情况】、监测点(孔—)布:置、:埋设方?法、监测和测试方】法等报告应附监【测点布置(示意【),图,
:
— ? (3)监测工!作实测精度
【。
】 (》4)监测《频率执行情况警【戒,建设值的确认—及报警情况
】
— 《 (5)监》。测资料整理、分【类,提供监测数据、曲线!、表格
【
【 : (6)结合工【况参照?数据变化《和曲线进《。行,。解,释
【 《6,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 —。 (1)监测方案】
:
,
】 (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 】(3)阶段性监测报!告
》
: 《 《(4)监《测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