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监?测单:位安全管理》评价
!
4.5.1 】。。本标准?中监测单位是指从】。事地:铁工程第三方监测业!务的工程监》测单位包括业—主方聘用《的监测单位及—施,工,单位聘用的监测【单位:
【
(Ⅰ)监测单位】与人员
】
4.5—.4 工》程监测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工程—监测资质并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监—测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承担监测—责任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监:测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测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监测工》作负:责
—
(《Ⅱ)监测《方案:与工作制度
!
4.—5.:6 监测方案【是,监测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全面完《善的方案是对监测工!作质量?的保:障必须经由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监理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编:制,的第三方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1)工程】概况
》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 , (3)监测【目的和?依据
! , (?4)监测内容及项目!
—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
!(6)?。监,测方法及精》度
—。
(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
(】。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
《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
《 , ,。 (10》)监测人员的配【。备
》
》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
(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
:
《(Ⅲ:)监测实施
—
《
4.5.8】 , 本条说明》如下
】 《1 监测仪器【。设,。备及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 (2—)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
— (3)】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
》 2 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规》定
《
:
, 《 (1)【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
! (2)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应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
》 (!3)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
】 (4《)监测点《的点:数应: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参《照各种施《工工况?对监测点设置—的数量?应按:其重要程《度予以适《当增加以满足监测】工作需要
【
【。3 监测报—告是:监测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判断工程结构!和基:坑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的重要依据监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1:)委托单位及监测项!目,位置:图
—
? (2)!监测方案《中规定的方法、【技术实施情况、监测!点(孔)《布置、埋设方法、】监,测和:测试方法等》报告应附《监测点布置(—示意)图
》
【 》 (3)监测工作实!测,精度
】。 》。 ?(4)?监测频率执》行情况警戒》建设值的《确认:及,报警情况《。
《
: —。 (5《。)监:测资料整理》、分类提供监测数据!、曲线、表格
】。。
— 》 (6)《结合:工况参照《数据变?化和曲线进行解释
!
!。。6,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
,
《 : (【1)监测方案
【
:。
:
!(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 — (3)阶段性监测!报,告
《
! (4)监测【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