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 监—测单位安全》管理评价
【
:
:
4.?5.1 本标【。准中:监测单?位,是指:从事地?铁工程第三方监测】业务:的,工程监测单位—包,。括业主方聘用的监】测单位及《施工单位聘用—的监测单位
】
(Ⅰ)监!测,单位与人《员
?
?
4.5—.4 工程监【测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工程监—测资质并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监测《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承《担监测责任》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监测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测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监测工作负责
!。
(—Ⅱ)监测方案与【。工作制度
【。
《
4.5《.6 《。监测方案是监测【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全《面完善的《方案:。是,对监测工作质—量的保障必须—经由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监理!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编制的第—三方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 (1)工程概况
!
《
《。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
》。。 (3)监【测目的?和依据
》
】(4:)监测?内容及项目》。
— ?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
— (6)监测方】。法及精度《
《
—(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
,
:
,
?。 (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
?
? (?10)监《测人员的配》备
?
,
:
,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
:
(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
—。
(Ⅲ)《监测实施《
:
》
4.5.8 】本条说明《如下
】。 1 监】测仪器设备及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 (》2)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 【 (3)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 2》 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规!定
】 (】1)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 — ,。(2)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应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
? ? (3【。)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
:
? (4!)监测点的点数应】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参照各【种施工工况对监测点!设置的数量应按其】重要程度予》以,。适当增加以满—足监测工作需要
!。
【 3 《监测报告是监测【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判断工程结】构和基坑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的重要依!据监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1【),委托:单位及?监测项目位置图
】
:
》 ?。 (2)监【测方案?中规:定的方法、技术【实施情况、监测【点(孔?)布:置、埋?。。设方法、监测和测】试方:法等报?告应附监测点布置】(示意)《图
—。
《 , (3)监】测工作?实测精度《
! :。 , (4《)监测频率执行情况!警戒建设值的—确认及报警情况【
【 》 (5《)监测资《料整理、分类提供监!测数据、曲线—、表格
【
《 , ? (6)结合【工况参照《数据变化和曲线进】。行解释
【
—6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
《
— : (1?。)监测方案
—
— (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
? : (3】)阶段性监测报告
!
! (4)监】测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