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安全【监控管理《评价
】
7.3.1 !安全监控管理评价】应包括监控》准备、监控实—施和监控数据处理】3个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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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监控准备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有】对施工安全监—测的测点《布置、重《点监:测,对象、?监测频率《和控制?标准等内容》。。的设:。计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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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安全监控预警机【构应:。分别编制《专门的安全监—控预警管《。理工:作大纲?
?
【3, 监?测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应《经审批
!7.3.3 监】控实施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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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结构本!体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布点应》符合监测方案—的,规定并?应有验点记录
【
】 ,2 ?在穿越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既有运营线路时!应进行?。实时:监测并应有监测【记录
?
,
— 3 当设计】发,生变更时监测单【位应:根据变更内》容对监?测,方案进行调整—并应有相应记录【
《
,
4 】。应制定测《点保护?措施:当已有测点被破坏】时应及时补点并【应有相应记》录
【7.3.4》 监控数据处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监测单位应将—监控量测《记录和工程日志【上,报给安全监控—预警机构《
】 , 2 各》参建:单位:。应对所有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应—有,相应记录
】
》 3 对》。监测数据超限部【位应进行《分析、开展现场巡视!应制定相应处理【措施并?。应有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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