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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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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在》立项前编制项目技术!方案报市经信委对项!目的政策性》、技术性、信息【安全、采用标—准,以及是否符合市【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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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在】立项前?编制项目技》术方案由市电子政务!办审查其中投资【2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审查但须报【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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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经审查通过】的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或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向市发【改委申?请办理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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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或市电子政【务办:提出的?技术方案审查意【见作为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凭?市经信委或市—。。电子政务办提出的】技术方案审核意见和!市发改委的立项【文,。件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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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或!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应》经,专家组论证》并提:交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市经信】委,会,同市:电子政务《。办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全市基础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光》纤资源等基础性建设!项目以?及网上协同办公、视!频,监控等?综合:性项目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建设、共】享使用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报市经信《委备案(《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报市电】子政务办审查—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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