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 ,项目:。申,报与审核 】第,九,条 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在立项前编制项目】。技术方案报》市经信委对》项目的政策性、【技术性、信息安全、!。采用标准以及是否符!合市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 》第十条 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在立项前—编制:项目技术方案由市电!子政务?办审查其中投资2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审查但须报送】。备案 】 第十一》。条 经审查—通,过的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或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向市发改】委申请办《理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     市经【信委或市电》子政务办提》出的:技术方案审查意【见作为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凭!。市经信委或市电子政!务办提出的》技术方案审核—意见和市发》改委的立项文件【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 !第十三条 —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或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应经专家组论!证并提交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市经信委《会,同,市电子政《务办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全市基础【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光纤资?源等基础性》建设:项目以及网上协同】办公、视频监控等】综合性项目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建设、共享使用【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报市《经信委备《案(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报市电!子政务办审查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