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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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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大—信息资源统筹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依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湖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8〕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和涉—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核、建?设、验收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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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程》。是指以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工程—
【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工程是指】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全】市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借!助电:子信息化硬件系【统、数字网络技术和!相关软件技术处理】与政府有关》的事:务由政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程电子政务】工程不得《用于:经营和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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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应》符合娄?底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和保障安全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五条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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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子政务办)作为】全市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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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单位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在,全市信息《化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并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实施;【。市经信委会同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及时制订并】下发年度全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作为各单!位实施?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遵循依据
第八!条 加强》对重大?(总投资50万【。。元以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重大信息【化项目应《成立由?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市经信《委选派责任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由市电》。子,政务办 选派责任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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