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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大,信息资源统筹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依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湖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8〕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和涉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核、《建设、验收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程是指】以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工程《
【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工程是指【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全】市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借助电子!信息化?硬件系统、数字【网络技术和相关软件!技术处理与政—府,有,关的事务由政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程电子政》务工程不《得用于?经,营和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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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应符】合娄底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和保障安全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五条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六条》。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子政务】办)作为《全市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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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单位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在,。全市:信息化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并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实施;市经信】委会同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及时制订《并下:发,年度全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作为【各单位实施》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遵?循依据
第—八条 ? 加强对重大—(总投资50万元】以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重大信息》化项目应成立由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市经信委选派责任!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由市电子政务办 选!派,责任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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