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大信息资源统—筹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依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湖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8〕!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和涉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核、建设、验】收,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程是指?以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工,程是指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全市—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借助电】子信:息化硬件系统、【数字网络技》。术,和相关软件》技术处理《与政府有关的事【务由政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程【电子政务工》程不得用于经营【和赢利
!。 第四条 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应符合娄》底,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和保障安全】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五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六条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子!政务办)作为全市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工作
!
》第七:条 各单位—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在全市?信息化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并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实施;市经》信委会同《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及时制订【并下发年度全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作为—各单位实施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遵循依?据,
第八条 加】强,对重大?(,总投资50万元【。以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重大信息】化项:目应成立由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市经信委【选派责任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由市【电子政务办 选派责!任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