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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大信—息资:源统筹?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依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湖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8〕】。。。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和?涉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核、建设、验收!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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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程】。是指以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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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工—程,是指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全市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借助《电子信息化硬件系统!、数字网络技—术和相关《软件技术处理与【政府有关的事务由】政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程:。电子:政务工程不》得用于经营和—赢利
】 第四条 —。 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应符】合娄底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和】保障安全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五【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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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子政】。务办)作为全市【电子政务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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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单位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在全市信》息化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并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实施;市!经信委?会同: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及时】。。制,订并下?发年度全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作为各单位实!施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遵】循依据
第八条 !。 加强?对重大(总投资50!万元以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重:大信息化项目应成】。立由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市经信委选》派,责任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由市电子政—。务办 选派》责,任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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