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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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集体土地》上,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征得相》关部门批准》的,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六条【 农村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异地新建的农村!村(居)《民应当于新》房建好后在》半,年内自行拆》除原有老房屋—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第!七条: 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的逐步向小城】镇、中心《村和:农村住宅小区—集中:优先选用现有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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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住宅建!设的违法建》设部分在征》地拆迁中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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