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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集体:土地上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征得相—关部门?批准的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六条 农村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异地新建的】农村村(居)民【应,当于新?房建好后在半年内自!行拆除原有老房屋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第《七,条 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的逐步向小城镇【、中心村和农村【。住宅小区《集中优先选用现有】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段
第八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住宅建设的【违,法建设部分》。。。在,征地拆迁中》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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