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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集》。体土地上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征得相【关部门批准的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六条 农【。村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异地新建—的农村村《(居:)民应当于新房【建,好后在半年内自【行拆:除原有老房屋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第七条 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的逐:步,向小城镇、中心村】和农村住宅小区集中!优先选用现有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段
《第八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住《宅建设的《违法建?设部分?在征地?拆迁中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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