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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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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园绿地(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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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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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当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 :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 有前款—第(一)项》违法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有第(三—)项:违法行为的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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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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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五》条 : 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按每日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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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对不服从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批准文件】并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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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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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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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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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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