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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管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 :市住:建委在招投标过程中!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 (《一)指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
【。 , (二)会同】监委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管;
【 : (三)维护中】标结果?;
】 ,(四)?协调招、投标—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纠》纷;
【 : (五)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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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市!住建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诚信记录存—档并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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