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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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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内!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的—。单位和个人须由【产权人向市城—乡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规划!审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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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物合法性证!明资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及用地红】线图等;
【 (三)—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图包《括
》 1、建筑外立!面效果图《3份(含《招牌及夜景设计【);
】 2、平《、立剖?面图(须标》注尺寸、材质)各3!份;:
》 3、《设计说明《(包括灯光》设计)
】 (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受理程序【。。产权人向市》城乡规划局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查方?式市城乡规划局根据!申请项目的》情况按规《。定组:织,市住建委《、市文物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审;
【 ,。 (三)市城乡】规划局以书面通【知书方式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请》人对审查《同意:的,报建图予《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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