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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 户外招牌管—理,
第九条 】 本规定所》称户外招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用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户外!公共空间在其—自有或租赁的经营办!公场所的建筑物【立面控?。制范围?内,设置内容《为其单位名称、【商号(字号》)、标志(标—识)的?设施
》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设置户外广—告
第十条 ! ,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招牌的设《置其比例、造型【、规格、色彩、材质!等应与历《史街区内的建(构】)筑物、《景观相协《。调做到尺度》适中、比例协调、】位置恰当兼顾白【天和夜间美化的效】果并符合《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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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传统老字》号店铺和具有国【际或全国《统一标识的企—。事业单位设置户外招!牌时在不破坏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特色和建筑外【立面风格的前—提下:可采用体现其企【业特征的特色户外】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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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户外招牌的设置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同一单位临》多条:道路的可在每—条道路的位置设置一!块招牌?招牌:的设计、制》作与悬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招牌—。的规格、样》式、:。颜色要与建筑—物的功?能及:形,式、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历史?街区风貌的整体风格!相协调;《
(二】。)招牌?的颜色要简洁、【清晰、明《快并与周边》建,(构)筑物、—景观环?境相协调宜》使用中等明度中【低纯度色彩;
! ,。 (三)招—牌的字体书写要规范!、准确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时应将汉!。字放在主要部—位;
(!四,)招牌的《制作材料应使用【。适当的室《外装饰材料禁用易】燃材料少用可燃【材料鼓励使》用防火材《料;
— (五)招—牌的制作工艺要精】细、符合设计要求】户外招牌支架不得裸!露在外、影响历史街!区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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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招牌!的悬:挂,要端正?一店一牌《不得随意悬挂和摆】放各:类装饰物
!第十三条 》 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和设置招牌》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履行《以下责任
! (一)确保外【立面装饰和招牌施】工和使用期间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 (二)及时!维修、清《洗,、擦:拭保证建筑外立面和!招牌清洁无污浊【。。、无锈?蚀、:无破:损等;
【 (三)及时更新!。、,。修复图文陈旧、【脱色严重、》损坏变形和灯—光不全的户外—招牌;
— (《。四)及时拆除或更】换,过期或无《使用价值的户外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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