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户外:招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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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户—外招:。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用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户外—公共空?间在其自《有或租?赁,的经营办公场所的】。建筑物立面控制范】围内设置《内容:为其单?位名称、商号(字号!),、标志?(标:识)的设施
】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设置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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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招牌的》设置其?比例、?造型、规格》、色彩、材》质等应与历史街区内!的建(构)筑—物、景观相协调【做到尺?度适中、比例协调】、位置恰《。当兼顾白天和夜间美!化的效果并符合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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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传统老!字号:店铺和具有国际或】全国统一标识的企】事业单位《。设置户外招牌时在不!破坏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特:色和建筑外立面风】格,的前:提,下可采?用体现其企业特【征的特色《户外招牌
第!十二条 太—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户?。外招牌?的设置?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同一!单位临多条道路的】可在每条《。道路的位置设置一】。块招:牌招牌的《设计、制作》与,悬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招牌的规!。。。格、样?式、颜色要与建筑】物的功能及形式【、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历—史街区风貌》的整体?风格相协调;
】 (二)招】牌的颜色要简—洁、:清晰、明快》并与周边《建(构)筑物—、景观环境相协调宜!使用中等明度中低】纯度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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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牌的《字体书?。写要规范《、,准,确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时应将汉字放在主】要,部位;
》 《(四:。)招牌?。的制作材料应使用适!当的:室外装饰材料—禁用易燃材料少用可!燃材料?鼓励:使,用防:火材料;
! (五)《。招牌的制作工艺要精!细,、符合设《计要求户外》。招牌:支架:不得裸露在》外、影响历史—街区: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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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牌的悬挂要端正【一店一牌不得随【意悬挂和摆放各【类,装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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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和设置招牌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履行以下《责任:
: (一)【确保外立《面装饰和招牌施【。工和使?用期间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 《(,。二)及时《维修、清洗、—擦拭保证建筑外立】面和招牌清》洁无污浊、无—锈蚀:、无:破损等;
— 《(三)及时更新、修!复图文陈旧、脱色严!重、损坏变》。形和灯光不全的户】外招牌;
【 (四)及时】拆除或更换过期或】无使用价值的户外】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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