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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章: 补  偿 — 第二》十,五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用途:等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不符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 《 第:二十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城》乡规划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房屋?征收等?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未:登记建筑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市城—乡规划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筑!成本并结《合使:用年限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按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市、—县(市)《房屋征收《部门主持邀请被征】收人、社《会公信代表等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并《由公证部《门对抽?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第二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说明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 第三十条】 市、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除政府《。有特别规定外应当】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  :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第三【十二条 《采取货?币补偿或者》。现房产权调换方【式的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搬迁【费,;采取过渡》安置:产权调换方式的【给,予被征收人两次搬迁!。费    !拆除仓储、工业生】产用房的搬迁—费根:据拆卸、搬运、安装!生产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对于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可《以按有关规定—通过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对已废弃的生!产设备不予补偿【    】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采取—过渡安置产权—调换方式《补偿被征收人住宅的!对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被征收—。人应当按实际过【渡期限支付临—时,安置费;《对已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在约】定过渡期限内不【支付临时安置—。。费采取货币》补偿或者现房产权调!换方式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 :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中不包】括装饰装修等价值的!其装饰装修等价【值的补偿《。参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的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  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补》偿除仓?储、工业生产用【房以外的其他房屋】。搬迁费的《相关标准由市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府批:准执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变化】情况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适时?提出调整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 第三十三条 !采取过渡安置产【权调换方《式的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屋:(期房)的合理建设!工期约定过渡期限】    实!际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腾空?房屋交付《拆除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 》 第三十四!条 由于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实际过渡期限—超过约定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下列【规定给?。被征收人增》付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费   】 (一《),对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超过约!定过渡期限在十二个!月,以内的按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增付临【时安:置费;超过》约定过渡《。期,限在十二个月以上】的按标准《的,百分之百增付临【时安置?费;   】 (二《)对已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超过约定过渡—期限在十二》个月以?。内的按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支付】临时安置费;超【过约定过渡期限在】十二个?月以上?的按标准的百分之百!支付临时安置费 ! 第三十【。五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征收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非住宅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采取货币补偿】或者现?房产权调换》方式的停产停业【。期限按?三个月?计算;采取过渡【安置产权调换方【式,的停产?停业期限按实际【停产停业月数—确定 【 第三十六条 【被征收人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在征:收期间确有搬迁困】难的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会同民政【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被征收人适当奖【励    】 补助和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 第—三十七条《。 拆除电力、—电讯、给排水、燃气!等,设施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 《第三十?八条 对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且在?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被】征收住宅的所有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共有产不分开计算)!实施最低面积—保障按照《四十五平方》米给予补偿但对【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和四十五平!方米之差不计算装饰!装修、?搬迁费等其他补偿】不享:受奖励?等优惠政《策 》。   ? 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析产的不享》。受前款规定的最低面!积保障 【 , 第:。三十九条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第四《十,条 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订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不得损坏房屋或者】拆卸已按《照规定作了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设施   】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应当及时将—协议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    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示范文本 — : , ?第四十一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解控相应资金并【加,强对资?金支付情况》的,。监督采取货币—补偿的全额解—控该户补偿资—金,;,采取现房产权调换】方式的解控该户补偿!资金的百分》之九十待产权—调换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办理!完毕后解控剩余部】分补偿资金;采【取过渡安置产—权调换方式的—应当按?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进度分批解—控,但最多?只,能解控补《偿资金的百分之九十!在,被,。。。征收人迁入》产权调换房屋—。并办:理完产权登记等【手续后方可解控剩】余部分补偿资金 !    —市、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补偿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资金 — 第四十二条【 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依法送—达 》。。   由市、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应当按如下程!。序办理?   — , (一)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评】估结果拟定》分,户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二)》区房屋征收部门将分!户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书面?告知被征收》人,。 :  ?  (三)区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申请调解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 ?    《 (四)未申请【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下达补【偿决定 !第四十三条 补偿】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被征《。收房屋?及权:利人:的,基本情况; —    【(二:)征收的依据和【理由;  】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  《  (四)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途径及期】限 ? ,  :  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 《 ? 第四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方案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区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补偿方案在】报,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前应当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房屋拆【除前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作,出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和】证据:保全 【 第四十《五条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被:征收人与《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由《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被征收》人与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 第四十六》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 第《四十七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因】被,征收人原《因无法核实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情况的补偿决定【。不包括?装饰装修的价值在】按补偿?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时!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做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十八条 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拆除后》三十日内到市、县(!市)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产权注销手—续 ?。    公【安、教育、》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及时为被—征收人办理户口迁】移、转学、低保【关系变更、计划【生育关系《迁移、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得增加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的负担 】 第四十九条 !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  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市、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费用进行《审核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