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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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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并应当【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
】 ? 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编制:技术标的《工程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其中工程—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其】中工程经济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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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委员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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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评委提交讨—。论的问题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
【 《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除外;【
!(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
(!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
【 (四)对上述【情形以外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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