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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 评标?委员:会组:建
》第九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并应《当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
《 ? 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编制技术标的工程】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其中工!程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其中】工程:经济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
【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委员?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评委:提,交讨论的《问题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
《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除《外;
《
(】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
【 《(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
》 (四)对上【述情形以外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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