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 《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
7—.2.1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用途》、划分、几何尺寸】、开口?、通风?、环境温度、可【燃物的种类、防护区!围护结?构的耐压、耐火【极限及门、》窗可自行关》闭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
7.2.2 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 1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 2 《。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入口处的安全标【志
【 3 》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
】 4 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
?
,
《 , 5? 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2.?3 储存装置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装置、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及】地下储存装置间机械!排,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功能检《查,
?
7.2.4 !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及联动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