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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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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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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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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节能措—施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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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民用建—筑,节,。能以城镇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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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民用?建筑节能责任制实】行年度目标考核采】取扶持、《。奖励等措施引导【。、推动民用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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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和民用建筑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 ,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知识的宣】传并对民用建—筑节:能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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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应当增【强,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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