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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档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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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建设:档,案包括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基《础资料档案及国家建!设,和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建设:档案
?
第八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范围
》
《。 ,(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三)!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
?(四)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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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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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保、防洪、》防灾、抗震和人防工!程档案; —
,
(八)—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市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等军》事,工程档案《。。
第九条 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房地》产(不包括房—地,产产权产籍资料【)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第十》。。条 ?。建设基础资料档案】的范围?
【 ,(一)建设历史、经!济、自然资源—。等资料;《
—(二)?有关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文件?;
(三!)有关规划、建设的!科学:研究成果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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