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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档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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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档案】。包括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基础资料档】案及国家建》设和: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建设档案
第八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范,围,
—。 (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三)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
《(四:),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
《(五)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
《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
(七)环!保,、防洪、防灾—、抗震?和人防工程档案;】
《
(八)》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市》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等军事工程档—案
? 第九条 》 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房地》。产(不包括房地产】产权:产籍资料)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第十条 》建设基础资料档案的!范围
【
(《一):建设历史、经济、】自然:资源等资料;
】
《(,二)有关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文件;》。 :
(三)【有关规划、建设的】。科学研究成果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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