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 ,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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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控制应】当执行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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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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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项—目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新区不得超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旧】改项目不得》超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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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与》平均:进深比大于3∶1】的)允许建设长度】占其用地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除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宜根!。。据道路等级按照附表!六(临路带状—商,业设施建设控制【表)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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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沿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商业设施布置为【内街形式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酌情】。提高其?。长度占?。其所临道路》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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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电房!、,煤气调压站、—垃,圾,转运站、热交换站等!市政设?施按相关部门要求确!定位置、标》准及:规,范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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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 居住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按以下规》定执行 》
(一)!按照便民《市,场布点专项规—划需在居住小区内】配置菜市场的其【用地规?。模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鼓励建》设综合市《场(: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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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用地!规模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可独立设置综合商】业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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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 居住小》区应按附表七—(居住小区配建公】益性设施《控制表)《要,求配建?公益性设施》
【第六十六条》 环境卫—生设施?配建应符合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并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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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小区1000】户以上的《宜设置不小于70平!方米公共厕》所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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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站:、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按集!散人流12》-25平方米/千人!标准设置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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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按15-2—0平方米/千人【标准设置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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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厕所】的相隔距离或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米;:流动人?口高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米;主—要繁华街道、—新,。建居民?区为300-500!米;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为50?0,-8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为80》0-1000米公】共厕:所按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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