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管:理
第】六十三条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控制应【当执行以《下规定?
(一!)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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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项目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新区!不得超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旧改项目【不得超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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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与平均进深比大】于3∶?1的)允许》建设长度《占其用地《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除!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宜根据《道路等级按照—附表六(临》。路带状商《业设施建设》控制表)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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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沿】。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商业】设施布置为》内街形式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酌情提高其长度】占其所临《。。道路的比例》;
】(五)配电房、煤】气调压站、垃圾转】运站、热交换站【等,。市政设施按相—关部门要求确定位置!、标:准及:规范进行建设—
第】六十四条 》 居住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按?照便民市场布点专】。项规划?需在居住小》区内配置菜市场的】其用地规模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鼓励建设综合市】场(:超市:),;
(】二)建设用地规模】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可—独立设置《综合商业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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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 居住小》区应按附表七(【居住小区配》建公益?性设:。施控制表)要求【配建:公益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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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 环境卫生设【施配建?应符合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并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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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小区1—。000户以》上的宜设置》不小于70平方米】公,共厕所?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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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站、?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按集散人流1—2-:。2,5平方米/千人标准!设置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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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按15-2—0平方米《/千人标准设置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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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厕所的《相隔距?离或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米;】流动人口高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米;主【要繁华街道、新建居!民区:为30?0,-500《米,;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为500-8—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为800-100!0米公共厕》所按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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