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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批准、修改】。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无效《。由,负责备案审查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修,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的; 《     (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 第】三十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 ,第三十三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    ! (二)未按规【定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征询公众意见的【;     (!三)拒绝单位和个】人查询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四)擅自修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五)未【依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或者!。。擅自变更规划条件的!;   —  :(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和控告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   《 , ,(七)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批准建设的—审批行为无效由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由有过错的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阻碍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