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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批准、【修改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无:效由负责备案审查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修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的;
! (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
第《三十: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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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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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
! (二)未按!规定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征询公—众意见的;
! (三)拒绝】单位:和个人查询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 (四《),擅自修?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 (五)—未,依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或者擅自变更规!划条件?的;:。。
(】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和控告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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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批准建设的审批行】为无效由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由有过错的【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阻碍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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