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防雷与接地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的雷电防护设计,也是系统安全性设计的重要内容。对于固定目标而言,安全防范系统常常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的,因此做好建(构)筑物本身的雷电防护是安全防范系统雷电防护的基础和前提。然而,由于安全防范系统在本质上是一套电子信息系统,因而除了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之外,安全防范系统重点关注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在理论上,建(构)筑物防雷与信息系统防雷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内容。对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EC)和我国的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都在组织专家制定相关标准。本标准提出的防雷设计要求,主要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安全防范系统遭受雷击损害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设计重点应放在监控中心的防雷与接地设计。
6.11.1 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一般需设置接闪器等装置。接闪杆宜采用热浸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其直径应符合表2的规定,钢管壁厚不小于2.5mm。
表2 接闪杆的直径
6.11.2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由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柜(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形式。
6.11.3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6.11.4 置于户外摄像机的输出视频接口(光纤除外)设置视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控制信号接口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供电线路设置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安全防范系统线路进出建筑物LPZ0A或LPZ0B与LPZ1边界处,设置适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6.11.7 视频信号线屏蔽层单端接地,钢管两端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