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 ?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后应及》时验收项目验收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计划《和要求完成了约定】任务同?时,对项目实施进行评价! —。 :第,十八条 《 《 ?。项目:已完成约定的全部任!务在实施《期限:届满一?个月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验》收 ? 》 第十九条 — 对】不,能按时验收的项目在!。实施期限届》。满,一,个月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同意后按【调整的时《间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项目未按时!验,收又未?。经同意延《期的:撤销:项目资格 》 ? 第二—十,条 — 项目验收分】为会议验收和函审】验收两种《。形式:验,收,主要依据《项目计划文件、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期间》下达的有关文件【。以及相关的专项管理!办法和规定 【 第二】十一条 《 】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主要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验收依据 ! 第【二十二条 】 《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    (一)【未完:成合:同任务的;》   —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的;【 ,  《。   (三)未【经同意变更》项目合?同或实施《方案的; —     (四】)剽窃、抄》袭他人成《。果违反职业道德【或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   (五)项目合!同约定不予》通过验?。收的其它《。情形 【 第二十—三,。条 :。 《 《 ,。未通:过验收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验收要求!的撤销项《目资格整改时限不超!过六个月 ! 第二十四条 】 ,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适【时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对通过?验收: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验收证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以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名义进行与事—实不符的宣》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