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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 》 项目申《报与立项《 ? 第六条《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房(地)产、住房!保障、公用》事业、园林、—。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等建设科技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单位 第》七条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或定向申报—等方:式     公】开征集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发布年度【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的》重点支持范围—受,理社会?有关机构和单位的自!愿申报   【  :定向申报《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及!建设科技发》展动态?经过:。调研、专家研讨【等方式提出重要项】目,需求并组织相—关单位申报》 第八条 【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或单位的隶属关系】向具有推荐资格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     各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推,荐,本地:区申报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中!央在湘和省属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可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 第九条 【 【 建设?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和重点支》持范围?且符合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产业及【科,技,政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更?高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计划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鼓【。励采取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事:。先书面约定各—方在:项目实施《和成果归属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 ,     (三】),申报项目拟采—取的方法、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先进可行—预期目标定位合理】并,已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 , :    (》四)项?目实施?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负责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各成【员分工明确 !    (五)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六)《 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申】报,单位承?诺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条 》 ! 申报项目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形《式审查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项目评!审或论?证项目评审或论证】采取会议或函—审等方式进》行评审或论证结【果作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 , 《 第十一》条 : 【。 】 : , ? 《 》 :。 ?。 ? 【 《。。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评》审或论证结果拟定年!度项:目计划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二条《。 【 【。 , ? 《 , ! 《 ! 【 ?。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