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房(】地)产?、住房保障、公用】事业、园林、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等建设科技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单位!
第?七条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或?定向申报等》方式
公!开征集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发布年度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的重点支】持范围受理社会有】关机构和单位的自】愿申报
!定向:申报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及建设科!技,发展动态经过调研】、专家研讨等方【式提出重要项目需求!并组织?相关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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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或单位的隶属】关系向具有推荐资格!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各】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推荐本—地区申报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中,央在湘和省》属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可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九条 】 , 》 建设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和重【点支持范《围,。且符:合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产,业及科技政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更高《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 》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计,划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鼓励采?取,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事先】书面约?定各方?在项目实施和成【果归:属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 : (三)申报!项目拟采取的方法、!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先进可行【预期目标定位合理】并已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 》(四)项目实施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负,责,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各成?员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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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六) 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申报单!位承诺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 ! 申报?项,目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形:式审:。查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项目评审或论—证项:目评审?或论证采《取会议或函审等方】式进行评审或—。论证结果作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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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 ! 》 : : 【。。 《 》 , 】 —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评审或】论证结果拟定—年度项目计》划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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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 《 》 《 ? 》 — 》 》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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