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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 》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房(地)产、】住房:保障:、,公用事业、》园林、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等建—设科技?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单位
第七!条,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或定向【申报等方式
! 公开征集—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发布】。年度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的重点支【持范围受理》社会有关机》构和单位的自—愿申报
】 定:向申报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及【建设科技发展动态】经过调研、专家【研讨等方式提—出重:要项目需求并组织】相关单位申》报,
:第八条 — 【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或单位的】隶属关系《向具有推荐》资格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 : 各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推荐》本地区申报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中央在?湘,和省属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可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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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 ?建设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和—重点支持范》围且符合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产业及?科技:。政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更《。高,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计划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鼓励采?。取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事先书?面约:定各方在项目实施和!成果归属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 ? (三)申报】项目拟采取的方【法,、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先进》可行预期目标—定,位,合理并已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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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项目—。实施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负责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各成—员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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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六:) 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申—报单位承诺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 》 ? , 申报项目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形?。式,审查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项目评审或论证】项目评?审或论证《采取会议或》函审等方式》进行评审或论证【结果作?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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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 , 】 ? 【 《 】 ?。 ? 】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评审或《论证结果拟定年度项!目计划?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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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 【 ! — 【。 : — 《。 ?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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