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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投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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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凡持有本》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资质:等级证书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均可申请《。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 省?外(含境外)单【。位来本?省申请投标的—。应当:经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验证其—投标资格后》方,能参加投标
【第十六条 投标单位!申,请投标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单位的简介【等材料
》第十七条 》投标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 (?一)自主编》制投标书《、确定投标》报价;
!(二)对要求优良】等级:的工程提出优质价】格;
》 : (三)对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提出工期—补偿费;
— (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放弃投标;
! (?五):检举:、揭发?招标活动《中的不正当行为【;
(六!)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书应当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招标:单位按工《程项目大小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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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退回;投标!单位中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七日!内退回;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退出投—标活动的、中标后】逾期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单位!在定标后逾》期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单位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书要求编制【投,标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密封后按!照规定时间送达招】标单位?
? 招标单【。。位变更招标书部【分,。内容时已《提,交投标书《的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书
】
第:二十条 投标—单位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或者压低《标价
— 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
: 《 招:标单位人员和—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作为投标单位的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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